1、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,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团体辅导。团体辅导时间由辅导老师确定,团体成员要按时参加。
2、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工作,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,禁止大声喧哗、说笑、打闹讲脏话、粗话。
3、团体辅导老师和学生助理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,下班时必须关窗、锁好门,切断电灯、电视等电器设备的电源。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,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4、自觉维护和保持团体辅导室公共卫生,不吃零食、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,不随意损坏辅导室内的公共设施。做好防尘、防火、防潮、防蛀、防高温、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和卫生工作。
湖北中医药大学
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校心理协会